15日,省民政厅发布消息,我省每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为80亿~120亿元,为减少生命与财产损失,我省近日出台《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预案设定了四个应急响应等级。
我省是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省份,每年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都非常严重,全省一般年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为80亿~120亿元,占全省GDP的5%~8%。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发生次数增多,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预案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省政府在近日印发的《江西省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中设定了四个应急响应等级,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每一个响应等级均明确了具体的救灾措施。一旦启动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救灾措施,确保救灾工作到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整个预案包括总则、预案启动条件、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等10部分内容,明确了省减灾委员会为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省抗灾救灾工作。全省各地正积极编制当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将在近期全面完成。(记者邱佩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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