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发展速度是反映工业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非常重要和敏感的指标,历来受到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是各级政府实施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和调控的重要依据。工业发展速度一般用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工业产品实物量等指标的增长速度来反映;其计算方法主要有不变价格法、生产指数法和价格指数缩减法等方法。2004年以前,我国一直使用不变价格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用不变价格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方法已不适应,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04年1月开始,在全国正式实施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并沿用至今。但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的研究和探索从未停滞,仍是工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首要问题。2010年2月,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部分地区工业生产指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0】6号),确定江西省等六个地区作为2010年生产指数试点省份,按月试算工业生产指数,目的是通过试算检验生产指数计算方案的可行性以及与现行增长速度进行相互验证,为改革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提供决策依据。
一、生产指数法的基本原理
工业生产指数是计算工业生产增长速度的一种方法,即利用代表产品的产量或经价格指数缩减后的价值量计算个体指数,再加权计算总指数,用于反映整个工业生产的物量变动程度。目前国际上多数发达国家均按月编制工业生产指数。
(一)代表产品选取的原则
1、先从小类行业上选取,如果小类行业工业总产值很小或无产品可供选择(如配件制造或修理业等),可在中类行业上选取,以此类推。
2、选取能够代表行业发展的主要产品
根据经验或有关部门、协会的信息以及覆盖率数据,选取行业内产品价值量[1]占行业工业总产值比重大,或者对行业发展影响大的一种或几种产品作为代表产品。
3、选取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
本次试点采用固定权数,即代表产品及权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五年不变。因此,应选取行业内生产相对稳定的产品,便于按月调查产品产量,计算生产指数。
4、选取有发展前景的产品
一些新兴产品,如电子产品、生物制品、新材料等,尽管在权数基期年产量小,代表性不强,但是它们代表着行业未来发展方向,随着时间推移,其代表性将逐渐增强,同时也是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应包括在代表产品目录中。
5、选取能够反映产品结构变化的产品
对于品种和规格结构经常变化、或其价格相差悬殊,要按品种或规格分别选取代表产品,以体现结构变化对生产指数的影响。
(二)覆盖率的计算
覆盖率是代表产品价值量占行业总产值的比重,用于反映选取的代表产品在行业中的代表程度,也是代表产品选取的依据。此次试点,覆盖率的计算步骤如下:
1、对大中型工业企业分行业工业总产值数据的调整
由于相当一部分大中型工业企业存在跨行业生产情况,为使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与按产品统计的产品价值量资料口径一致,需要将行业总产值调整为类似按产品法统计的总产值。
代表产品目录的整理
根据代表产品选取的原则,整理、确定计算工业生产指数所需要的代表产品目录,这里需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代表产品的编码原则需与目前产品产量月报目录中产品代码的编码原则一致,即前四位为产品所属小类行业的代码,后三位可自定,但代表产品与月报产品相同的,代码要一致。
二是类产品与其细分项产品不能重复列示。
分产品的产量、生产额数据的加工计算
按所选取的代表产品目录分别汇总出各产品的“本年生产量”、“本年销售量”、“本年销售金额”资料,并计算各产品的生产额,公式如下:
对于选取的未包括在普查资料中的代表产品,可参考有关部门、协会、公司的资料或进行一次性调查补充其产量及生产额资料。
行业(或产品)代码 | 行业(或产品)名称 | 工业总产值(产品生产额) | 覆盖率 | 分层权数 |
14 | 食品制造业 | 工业总产值 | ||
141 | 焙烤食品制造 | 工业总产值 | ||
1411 | 糕点、面包制造 | 工业总产值 | ||
1411010 | 糕点 | 产品生产额 | ||
1411020 | 面包 | 产品生产额 |
2、覆盖率的计算
中类、大类覆盖率计算方法与小类相同。
根据各行业覆盖率的情况,可以对代表产品再做进一步调整,力争使多数行业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三)权数的确定
权数基期:本次试点采用固定权数,即以2008年作为权数基期,原则上每五年更换一次权数基期。权数的计算:采用分层权数,按大类、中类、小类行业到产品的次序,依次计算权数。
1、分行业增加值资料的取得
根据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成本费用调查确定的各小类行业生产法工业增加值率数据,与上述经过调整后的分小类行业工业总产值数据相乘计算,公式如下:
各小类行业工业增加值=调整后的各行业工业总产值×相应行业工业增加值率
各中类行业工业增加值=Σ各中类行业所包括的所有小类行业工业增加值
各大类行业工业增加值=Σ各大类行业所包括的所有中类行业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总计=Σ各大类行业工业增加值
2、行业工业增加值的调整
在上述各行业工业增加值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所确定的代表产品在各行业内的分布情况,将小类行业内有代表产品的行业确定为小类代表行业,同时,将没有代表产品的小类行业按如下方法分配其工业增加值数据:
方法一,如小类行业A没有选择代表产品,其IZE: 12pt; mso-bidi-font-size: 10.0pt">A行业生产关联度大的小类行业B,直接将A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加到B 行业的工业增加值数据中,如修理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可以加到其对应产品所属行业的工业增加值中。
方法二,如小类行业A在其所属的中类行业内没有生产关联度大的行业,则按其他小类行业工业增加值占中类行业的比重,将行业A的工业增加值进行分摊。
上述两种方法,举例如下:
工业增加值 | 按方法1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 | 按方法2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 | |
某中类行业 | 500 | 500 | 500 |
非代表小类行业A | 50 | 0 | 0 |
代表小类行业B | 200 | 200+50 | 200+200/(200+150+100)*50 |
代表小类行业C | 150 | 150 | 150+150/(200+150+100)*50 |
代表小类行业D | 100 | 100 | 100+100/(200+150+100)*50 |
没有代表产品的中类、大类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处理方法同上。
3、行业、产品权数的计算:采用分层权数的计算方法,先计算大类行业权数,再计算中类行业权数、小类行业权数及产品权数,具体方法如下:
将总权数设为1000‰,首先利用各大类行业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乘以1000‰,计算出各大类行业权数;利用相同方法计算出大类行业内各中类行业占所??权数得到中类行业权数;同样计算出各小类行业的权数。最后用代表产品生产额占其所属小类行业内所有代表产品生产额之和的比重乘以所属小类行业的权数得到产品权数。计算公式为:
(四)生产指数的计算
工业生产指数是对代表产品个体指数加权计算的总指数,采用“拉氏公式”计算,即,先计算报告期与权数基期对比的定基指数、上年同期与权数基期对比的定基指数,再用报告期定基指数除以上年同期定基指数,得到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对比的同比指数。
1、代表产品定基指数的计算
按照代表产品统计的形式不同分成两种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代表产品统计的是产品产量
代表产品权数基期产量=代表产品权数基期年度总产量/12
代表产品报告期定基指数=代表产品报告期产量/代表产品权数基期产量×100%
代表产品上年同期定基指数=代表产品上年同期产量/代表产品权数基期产量×100%
(2)如果代表产品统计的是产品产值
代表产品权数基期生产额=代表产品权数基期年度产品产值/12
代表产品报告期定基指数=代表产品报告期产品产值/所属中类行业报告期定基价格指数/代表产品权数基期生产额×100%
代表产品上年同期定基指数=代表产品上年同期产品产值/所属中类行业上年同期定基价格指数/代表产品权数基期生产额×100%
注:定基价格指数的基期与生产指数基期要一致,此次试算以2008年为定基的基期。
2、行业定基指数和总定基指数的计算
对代表产品定基指数加权计算,即可得到各行业定基指数和定基总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3、行业同比指数和同比总指数的计算
利用报告期定基指数与上年同期定基指数相除,即可得到各行业同比指数和同比总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4、行业环比指数和环比总指数的计算
利用报告期定基指数与报告期前一期定基指数相除,即可得到各行业环比指数和环比总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环比指数包含了季节变动因素,需进行季节调整。
在计算各行业生产指数时,根据代表产品选取的情况,也可从中类行业开始计算生产指数。
(五)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
1、按经济类型和企业规模分组的生产指数的计算
考虑到工作量的问题,我们不能按各种分组分别选取代表产品并确定权数,因此只能采取如下的推算办法:
假定各种分组的价格指数与总计的价格指数是一致的
2、行业工业增加值率出现负值的情况
根据成本费用调查资料计算的分行业工业增加值率,如出现负值时,可利用该行业前三年的平均工业增加值率或与该行业生产最为相似的行业工业增加值率替代。
3、代表产品出现停产情况的处理
对于季节性生产的产品,停产的月份均不参与指数的计算。
对于非季节性生产的产品,如某一月份出现停产的情况,则继续参与该年度各月指数的计算;如第二年仍在停产,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第一种确认其今后还将生产,可暂时保留为代表产品,但不参与指数计算(该产品权数也不参与指数计算),直到其同期有数据再恢复计算指数。二是确认其不再生产,可考虑更换另一种产品,权数仍采用原来产品的权数,基期产量可替换为更换产品的产量。更换的代表产品需报上一级统计部门审批认定。
4、新代表产品的添加
在一个权数基期内(通常五年),如果出现一个或几个对本地区工业经济影响较大的产品,有必要补充为代表产品,需报上一级统计部门审批,待批准后,作为新的代表产品加入。通常在年初加入,一年当中需保持代表产品目录稳定。新代表产品增加前需搜集其产量和生产额数据,根据新产品第一年产量数据加工计算出权数基期年的月平均产量。新产品生产额数据主要用于新产品权数的计算,即根据新产品的生产额数据人工计算并确定新产品的权数,在计算新产品所属行业的生产指数时,代表产品权数之和需加入新产品权数。
二、江西生产指数试算的基本情况
(一)前期资料及技术准备
我省从今年2月份开始进行生产指数试算工作,针对初步试算中的代表产品重复、代表产品不足、基础数据导致产品单价错误及行业权数不合理等问题,补充和修正了代表产品、调整和修匀了产品及行业的权数。
1、代表产品的选择
我省生产指数试算的产品共268种,其中在国家月报目录的基础上新增了31种调查产品。新增产品主要根据二经普产品调查目录中我省一些N-US style="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size: 10.0pt">5亿元以上。如蜂蜜营养制品、焰火制品、钨等有色产品。另外,对于2009年新出现的产品品种,我们将权数基期产量以2009年产量代替。
2、覆盖率的计算
我省产品覆盖率为71.7%。对于覆盖率异常的行业我们进行了调整,如炼钢、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剔除了自用产品产量的重复计算因素,使覆盖率趋于合理。从全省36个行业大类看:主要行业及产品单一的行业,如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烟草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8个行业的覆盖率均在80%~99%之间,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6个行业的覆盖率在70%~80%之间;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食品制造业等4个行业覆盖率在50%~60%之间;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等10个行业覆盖率在40%~50%之间;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等8个行业覆盖率在40%以下,但这8个行业的合计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比重不足9%。
3、权数的计算
按照2008年成本费用调查生产法增加值率计算工业增加值,计算分层权数后,参照规模以上工业行业增加值比重评估分析行业权数的科学性,使权数能够反映工业行业结构。对于无代表产品的行业小类主要根据生产指数编制方案中方法二进行增加值调整,但部分生产关联度大的行业按照方法一进行调整。
(二)生产指数试算结果评价
1、总指数试算结果分析评价
江西省2010年1-10月累计生产指数与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比较
单位:%
江西省2010年1-10月当月生产指数与工业增加值增速比较
单位:%
(1)指数与增加值增速变动趋势大体一致。如图所示,不管是本月增速,还是累计增速,两者变化趋势大体一致,但生产指数均比工业增加值增速高。
(2)指数与增加值增速的差异较大,当月指数的波动性更大。工业增加值与生产指数本月增速差(公布的增加值增速-指数增速,下同)除9、10月份外,均超过10个百分点。其中差距最大的2月份为-47.4个百分点,差距最小的10月份为-2.3个百分点。累计增速差大体在10个百分点左右,其中差距最大的1-2月为-17.4个百分点,差距最小的1-8月为-2.7个百分点。
(3)指数与增加值增速呈现逐步稳定缩小的态势,如与调整前的工业增加值增速比较,增速差将进一步缩小,个别月份两者增速甚至趋同。
2、行业指数试算结果分析评价
江西省2010年10月份分行业生产指数与工业增加值增速比较
行业代码 | 行业名称 | 10月指数增速 | 10月增加值增速 | 本月增速差 | 1-10月累计指数增速 | 1-10月累计增加值增速 | 本期累计增速差 | |
0000 | 合计 | 22.43 | 20.10 | -2.33 | 30.99 | 22.31 | -8.68 | |
0600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4.15 | -4.64 | -0.49 | 1.39 | 7.50 | 6.11 | |
0800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1.77 | -0.75 | 1.02 | 0.28 | 6.57 | 6.29 | |
0900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26.57 | 15.25 | 41.82 | 2.36 | 12.10 | 9.74 | |
1000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17.70 | 19.33 | 1.63 | 23.77 | 23.93 | 0.16 | |
130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41.48 | 25.64 | -15.84 | 34.62 | 23.39 | -11.23 | |
1400 | 食品制造业 | 74.75 | 27.22 | -47.53 | 51.23 | 26.27 | -24.96 | |
1500 | 饮料制造业 | -6.70 | 16.59 | 23.29 | 19.92 | 15.38 | -4.54 | |
1600 | 烟草制品业 | 4.63 | 10.22 | 5.59 | 4.20 | 8.93 | 4.73 | |
1700 | 纺织业 | 25.23 | 11.27 | -13.96 | 23.19 | 16.51 | -6.68 | |
1800 |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 13.94 | 31.16 | 17.22 | 8.10 | 31.28 | 23.18 | |
1900 |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 19.39 | 19.09 | -0.30 | 34.78 | 26.16 | -8.62 | |
2000 |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10.68 | 14.03 | 3.35 | 24.74 | 23.68 | -1.06 | |
2100 | 家具制造业 | 69.40 | 32.55 | -36.85 | 117.21 | 46.99 | -70.22 | |
2200 | 造纸及纸制品业 | 50.33 | 28.82 | -21.51 | 35.16 | 28.71 | -6.45 | |
2300 |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 22.18 | 22.22 | 0.04 | 10.54 | 15.59 | 5.05 | |
2400 |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 -1.20 | 27.49 | 28.69 | 25.44 | 38.65 | 13.21 | |
2500 |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11.44 | 11.07 | -0.37 | 24.82 | 18.09 | -6.73 | |
2600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0 | 27.30 | 26.30 | 44.83 | 26.37 | -18.46 | |
2700 | 医药制造业 | 38.88 | 24.63 | -14.25 | 26.81 | 18.57 | -8.24 | |
2800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116.26 | 74.01 | -42.25 | 29.01 | 23.93 | -5.08 | |
2900 | 橡胶制品业 | 323.92 | 40.30 | -283.62 | 90.62 | 34.20 | -56.42 | |
3000 | 塑料制品业 | 50.54 | 28.34 | -22.20 | 50.11 | 32.47 | -17.64 | |
310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44.41 | 27.64 | -16.77 | 33.30 | 29.58 | -3.72 | |
3200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10.57 | -2.31 | 8.26 | 22.02 | 19.92 | -2.10 | |
3300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10.83 | 3.08 | -7.75 | 15.74 | 4.95 | -10.79 | |
3400 | 金属制品业 | 124.86 | 24.85 | -100.01 | 258.75 | 33.19 | -225.56 | |
350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77.03 | 17.32 | -159.71 | 104.14 | 32.34 | -71.80 | |
3600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5.15 | 20.75 | 15.60 | 9.72 | 24.78 | 15.06 | |
3700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24.42 | 23.51 | -0.91 | 34.54 | 29.10 | -5.44 | |
3900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29.74 | 64.59 | 34.85 | 16.73 | 44.91 | 28.18 | |
4000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15.68 | 33.67 | -82.01 | 126.13 | 34.71 | -91.42 | |
4100 |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 90.70 | 4.44 | -86.26 | 25.16 | 14.70 | -10.46 | |
4200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8.06 | 16.50 | 24.56 | 38.64 | 40.27 | 1.63 | |
4400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 18.98 | 15.98 | -3.00 | 20.60 | 16.48 | -4.12 | |
4500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4.83 | 11.84 | -2.99 | 26.23 | -4.96 | -31.19 | |
4600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5.98 | 6.89 | 22.87 | 4.21 | 6.07 | 1.86 |
上表数据显示,1-10月,我省36个行业大类中有22个行业工业增加值与生产指数累计增速差距在10个百分点左右,占61.1%,我省支柱行业基本包括其中;5个大类行业增速差距在11~18个百分点之间;4个大类行业增速差距在23~31个百分bidi-font-size: 10.0pt">5个大类行业增速差距超过50个百分点。当月增速差距变化亦大体如此。
同时,产品单一及原材料生产行业增速差距较小,如煤炭、烟草、石油、建材、钢铁、电力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而产品品种涵盖较多及加工行业差距较大,如食品制造、纺织服装和电子行业等。
三、江西生产指数与工业增加值速度差异原因分析
从生产指数的试算结果看,我省的工业生产指数总体上能够反映工业经济的实际发展趋势,但与现行工业增加值增速比较仍有较大差异。
(一)两种计算方法本身差异
1、工业生产指数采用“产品法”原则,而小型企业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原则统计。
2、工业生产指数权数计算采用的是2008年成本费用调查的生产法工业增加值率,而月报工业增加值增速计算采用的是2009年成本费用调查的收入法工业增加值率,同时现行工业增加值增速还需乘以差别调整系数。
3、工业生产指数代表产品权数是以增加值为权数,而工业品出厂价格是以销售收入为权数,且价格指数灵敏性不强。
(二)产生差异的一些具体原因
1、规格品或代表产品不足影响。如烟草制品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由于规格品不足,不能充分反映行业产品结构,使得生产指数低于工业增加值增速。而家具制造业、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由于代表产品不足或产品开料加工比重的变化,使得工业生产指数虚高于工业增加值增速。
2、个别产品产量大幅波动影响。在生产指数计算中,如产量增幅异常,即使该产品权数较小,对总指数的影响仍非常大。如我省新余华腾地毯产业园有限公司生产机制地毯、挂毯(我省独此一户企业生产),该企业5月与1-5月产量分别增长4.27倍和6.01倍,产品权数为1.849‰。经核实,该企业数据无误,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比重不足0.1%。由于产量大幅增长,使得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的5月及1-5月生产指数分别达到403.41%和575.86%。为此,我们假设该产品与上年持平,测算结果是:全省5月工业生产指数为55.26%,1-5月累计为27.67%,该产品影响全省当月及累计生产指数均在14个百分点左右,这也是直接导致我省5月份生产指数出现异常波动的重要原因。可见,当产品产量出现大幅剧烈波动时,对生产指数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3、基础数据质量影响。一是工业总产值存在虚增现象。二是产品产量存在漏报、错报现象。如一些企业将产量调整量全部放至本月,致当月产量虚增。
四、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1、工业生产指数如何反映企业产品技术进步状况问题。“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速是必然的趋势。一方面以2008年作为权数基期是否科学。另一方面更新换代产品、转产产品以及大幅波动产品对生产指数影响程度将进一步加深。
2、按经济类型和企业规模分组的生产指数的计算问题。由于按各种分组分别选取代表产品并确定权数不具备可操作性,现行生产指数编制方案采用以各分组的现价工业增加值发展速度除以价格指数(总计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总计生产指数)来推算。这种推算方法虽然简单易行,但当工业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生产指数推算的价格指数不具备代表性,各种分组的生产指数会出现较大偏差。如我省重工业价格指数为120%左右,轻工业为103%左右,而推算各种分组生产指数的价格指数为107%左右,由此计算的轻重工业生产指数与实际情况出现了背离。
3、2011年工业统计范围变化的问题。2011年工业定报统计范围提高到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单位数及经济总量的变化将对生产指数产生一定影响,历史上1998年的统计范围的变化也已证明这一点。
总之,工业发展速度方法的探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计算方法的选取必须慎之又慎。当前,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生产指数的深入研究和论证,不断完善指数编制方案。一是要探索物量外推与加量外推相结合的指数编制方法,同时要加强每年权数可变研究。二是要研究解决生产指数与现行增加值增速的平滑过渡与衔接问题。三是要强化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工业总产值虚增、产品产量误差等问题,如生产月报增加主要工业产品单价审核控制等。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指数试算程序。
撰稿:喻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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