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工作思路,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题,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扩大规模品质,壮大龙头档次,集团冲击市场,涌现了许多具有宜春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和商品生产基地。迈出了农业现代化坚实的步伐。
一、 发展现状
1、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进一步增强
2011年底,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6家,比上年增加44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56家,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比上年增加2家)。据统计,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资产为72.7亿元,同比增长37.1%。其中,新增固定资产为5.04亿元;年末从业人员达5.6万人,比上年增长4.6%。分企业看,2011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超过5亿元、1亿元和0.5亿元的分别有1家、15家和41家,1亿元和0.5亿元的分别比上年增加6家和4家。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政策的扶持下,通过自身努力,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实力进一步增强。
2、企业经营水平不断提升,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011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33亿元,同比增长34.7%;出口创汇10131万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163.61亿元,比上年增长15%;实现出口创汇8699万美元,增长46.65%。全市龙头企业在经营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企业效益明显提高。2011年全市龙头企业上交税收14.3亿元,同比增长47.4%;实现利润18.2亿元,同比增长95.7%;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上交税收5.82亿元,同比增长8.58%;实现利润8.34亿元,同比增长30.93%。2011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销售收入超亿以上的企业51家,超5亿元的有1家(罗宾公司),超10亿元有4家(仁和药业、四特、金农米业、赣西农产品市场)。其中仁和药业销售收入突破30亿元,上交税收2.5亿元。
3、企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农户收入较快增长
从带动农户经营情况看,2011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带动农户75.6万户,同比增长11.1%。其中通过订单联系的农户达到61.6万户,增长1.28%。随着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的不断增强,农户获得的收入也较快增长。2011年,农户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得到的收入达16.13亿元,比上年增长19.45%。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2132元,同比增长18.4%。从带动基地发展情况看,2011年,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基地种植面积411.69万亩,比上年增长123.19%。这些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连接基地、带动农户、开拓市场,形成了强大的产业链,促使全市产业区域特色形成。
4、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成员农户增收更多
全市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642家,其中:种植业956家、畜牧业441家、林业132家、渔业56家、服务业57家。合作社总数居全省第二。合作社成员户数达到5.41万户,资产总额达160306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130.76万元。带动非成员农户数为26.19万户,成员户均纯收入达2.65万元,增收普遍比一般农户增收高出30%。
5、立足品牌建设,打造龙头企业集群
2011年,我市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科技水平,积极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7个,绿色食品认证60个,有机农产品认证71个。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有中国驰名商标3个、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名牌农产品3个、省著名商标76个、省名牌产品13个、省名牌农产品28个。立足自身产业、品牌、资源等优势,基本形成了丰城、上高粮食生产优势;万载、铜鼓有机农产品加工;樟树“药都”品牌优势;奉新、宜丰竹材加工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群。
二、 存在的问题
1、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些龙头企业规模偏小,带动能力弱,功能不完善,不是缺龙身就是少龙尾,发展后劲不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系不规范、不稳定、不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不能充分协商,合同内容不健全,口头、意向性协议多,规范性的合同、契约少,缺乏稳定性。有的企业在农产品卖难时不注意保护农民的利益,有的农民在农产品买难时不按合同约定把农产品卖给企业,信用意识较淡薄,缺乏强有力的约束能力。专业协会组织化程度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结构松散,大多是非正式的、临时的,不能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科技支撑作用不突出,技术含量低
不少企业没有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较低,科技研发、创新能力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都比较薄弱,制约了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进一步深化加工的科技创新步伐,致使一部分产品需要进一步深加工而得不到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一部分科技成果得不到产业化批量生产。多数产品还停留在基础产业上,没有进一步深加工,没有发展衍生产品并形成相关产业链,缺少加工增值能力,严重影响了龙头企业农产品深化加工升值。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不高,带动辐射能力不强。
3、龙头企业发展受土地资源制约的影响越来越大
随着我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与农业、粮食生产与林牧渔种养间的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土地流转难度加大,费用增高,土地审批从严控制,土地审批难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龙头企业基地的建设和扩张。由于土地瓶颈的制约,一些龙头企业建设项目因土地不能落实,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龙头企业在发展中种、养用地和适量的建设用地落实困难,企业发展受挫和速度减慢。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困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资金紧张依然十分突出,由于农业产业化投入大,周期长,回报率比较低,风险大,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难涌入农业产业化的领域。而大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都有贷款融资需求,特别是在企业技改投入及原料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金融部门银根紧缩,龙头企业愿以资产抵押向金融部门办理贷款,但手续烦、费用高、办理难。而且贷款发放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忽视农产品产供销不同需求特点等问题,造成农业产业化发展各环节遇到资金困难,尤其是生产环节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有的企业由于长期资金困难,影响其扩大再生产,规模效益难以形成,削弱了市场竞争力。
三、 几点建议
1、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农业龙头企业上联国内外市场,下联千家万户,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配套服务的功能。因此,要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来抓,对规模大、起点高、外向型的农副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从财力、物力、人力上予以重点扶持,促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发展产业化经营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工业反哺农业、企业服务农民,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连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积极探索和总结龙头企业与农户通过合同、订单、契约、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逐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营机制,实??则,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严格约束各利益主体的经济行为。通过培育和引导,努力发展涉及粮食、中药材、畜禽、竹木、油茶、果品、有机农业、苎麻、奶肉牛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精深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产品增值。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提高产业化发展的科技含量
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各龙头企业要联合科研机构,要面向生产,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关键技术,为产业化经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农技推广人员,要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和农户开展技术合作;同时,切实开展好对农民的教育和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市场、法律、信用和质量标准意识,使广大农户真正适应产业化发展并积极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来。
3、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
要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信息网络,将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专业大户和生产基地连接起来,建立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分析和定期发布的制度,把国家的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国内外农产品供求和价格及新技术等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产业化经营组织,为企业和农户的经营决策提供服务。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推广保障体系和农业标准监督实施体系。通过示范,引导企业和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
4、加强财税扶持,破解融资难题
各级财政应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增加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预算,专项用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基地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贷款贴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探索投资参股经营、以奖代补等新的扶持形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级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严格依照政策界限予以减免税收;各类金融机构应把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对具备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简化办理流程,执行优惠利率;解决企业所需的季节性农副产品收购资金。
(宜春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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